台州企业优惠政策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台州市城乡客运公交化和公交一体化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1日 政策文号:台政办函〔2016〕47号 有效性:失效
各县(市、各县(市、各县(市、各县(市、区)要将城乡客运枢纽站场作为重要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加强资金和土地保障,引导形成与城镇布局相协调、方便群众出行的城乡客运枢纽场站网络。在城乡公路干道沿线规划建设公交停靠站,并配套完善的候车亭、站牌设施。(七)优化企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行公车公营,禁止挂靠经营。积极引导以资产为纽带实施股份制改造,统一经营管理。对同一线路(区域)有多家经营主体的,鼓励组建区域或专线经营公司,整合客运资源,避免恶性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八)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站场、企业资格、线路的源头审批管理和线路运营、人员培训、服务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运营安全。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和公交一体化发展既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迫切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城乡客运公交化和公交一体化发展的统筹指导,研究制定城乡道路客运发展规划,加快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为城乡客运统筹协调发展提供保障。(二)完善体制机制。各级交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二元管理体制,推行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加强道路运政队伍建设,提高统筹管理和指导城乡道路客运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效能和质量。(三)增加资金投入。各级交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城乡客运公交化和公交一体化发展相关资金保障政策,加快建立完善公交成本核算和财政补贴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构建多级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并探索因地制宜的税费、用地等优惠政策。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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