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
有效性:失效
各县(市、各县(市、各县(市、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针对职业病高发行业、重点发展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探索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为采取针对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提供可靠基础数据支持。加强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置设施、装备、物资配置,完善应急响应处置机制,以市职业病防治院为依托,建成全市职业病危害应急响应与处置中心,开展定期培训与演练,全面提升我市职业病危害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二)强机制,建平台,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执法水平1.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以基层为重点,以创建的省级实训基地为平台,加强医疗服务监督、计划生育监督、传染病监督等急需人才培养。开展全市区县级监督所领导班子成员、各级业务骨干、中层干部三年轮训计划,每年开展各类分层分类培训10次以上,每年开展培训区县级监督所领导班子成员、各级业务骨干、中层干部不少于100人,不断健全培训质量考评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混合式培训管理模式,监督员网络培训注册率达到100%,每年完成网络学习不少于40学时,完成率2018年90%以上,2019年95%以上,2020年达到100%。2.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卫生监管工作。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按照国家双随机要求抽查比例开展双随机工作,抽查专业2018年为80%,2019年为90%,2020年为100%。推进“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做好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3.建设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坚持以信息化为引领,努力实现卫生监督由传统监管模式向以信息化为主的现代监管模式转化。开展监督信息“点”、“线”、“面”融合,通过公共场所、饮用水在线监控、医疗废物监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二维码公示、放射卫生二维码公示等“点”的建设实践,2018年建设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平台,2019年使用综合监督管理平台的区县级卫生计生机构不少于4个,2020年建设完成覆盖市区县的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加强对数据信息的挖掘与分析利用,及时掌握信息,提升科学分析研判能力,加强全市卫生监督领域智慧应用。4.建立健全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卫生计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执法稽查,投诉举报处理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2020年,全市一线执法人员配置升级全过程执法记录仪,实现监督执法过程实时向后台传递,规范执法全过程路径。5.有效履行综合监督职责,规范综合监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服务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推进消毒产品监管,加大对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消毒隔离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达100%。按照风险管理原则,推进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其中医疗废物远程在线监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在线监控安装率2018年底达到80%,2019年90%,2020年达到100%。强化公共卫生和饮用水监督,扩大在线监测技术的应用范围,推进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加强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组织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三)全方位,全周期,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1.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有力抓手,强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对区、县(市)和乡镇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职能,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和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财政补偿机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优化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不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逐步均等化。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2.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继续强化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各区、县(市)妇幼保健院为纽带,各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的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以妇幼健康示范县建设、星级妇儿保门诊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基层妇幼保健网底。充分发挥孕产妇抢救中心、新生儿抢救中心、孕产妇保健救治协调办公室等机构的职能,落实妊娠风险评估和高危孕产妇筛查,保障母婴安全。推进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的发放,将《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有机结合,做好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实施出生缺陷精准干预,巩固并深化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免费产前筛查、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听力筛查、“艾梅乙”母婴阻断等工作,力争实现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目标人群全覆盖。加强妇科常见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供妇科常见病,如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的防治服务。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流产后关爱,加强药具管理和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95%,计划生育药具获得率达到90%以上。继续做好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教育工作,开展创建国家、省、市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素养水平。(四)重发现,强联动,进一步深化精神卫生综合管理1.多部门协作,不断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率。继续依托街道综合管理小组,多部门协作开展线索调查,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心理热线、医院报告、与康复照料机构、监管场所信息比对等渠道筛查发现患者,不断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服药率和规律服药率分别不低于4‰、85%、80%、65%和50%,避免和减少在管患者发生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2.逐步完善卫生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强化医疗机构信息报告意识,优化报告工作流程,完善全市医疗机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和网络直报机制,2018年,实现医疗机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电子化。充分运用区域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公共卫生管理机构间的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为个案管理、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智慧医疗、救治救助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技术支撑。2019年启动社区随访电子化试点,为社区随访规范及工作进一步的优化提供便捷,2020年完成并投入使用。3.加强联动,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梳理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协调落实患者筛查、社区管控、应急处置和救治救助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在网患者做好登记建档、社区随访、服药指导、风险评估、病情观察和应急医疗处置等工作。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体系建设,2018年启动试点,2019年全面推进建立医院康复、社区康复、家属学校、特殊学校“四位一体”的康复体系,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教育帮扶和就业支持等康复服务。4.加强培训,提供专业支持。制定《杭州市精神卫生规范化培训三年计划》,分人群开展培训指导,进一步增强专业机构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专业支持作用。一是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知识规范化培训,市级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二是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三是基层医师增加精神科注册范围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四是非精神科医师精神科专业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五是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展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症等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服务能力培训;六是基层工作人员、患者家属、社工、志愿者开展包括精神卫生核心知识、患者排查知识技能和分类精准管理等在内的业务培训。5.重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以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为重点,依托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建立本市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和队伍,2018年市本级整合完成,2019年底前市、县(市、区)均组建完成,每年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心理危机干预、援助热线服务能力,定期开展培训和督导。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政府管理职能,确定公共卫生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争取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按标准配备各类公共卫生人员编制。(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卫生委员会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部门沟通,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及时协调和解决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期完成。(三)加强督导评估,保质保量推进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抽查,对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工程进展和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确保行动计划实施质量和效率。附件1杭州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doc附件2杭州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重点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