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企业优惠政策

浙江台州产业园区

浙江台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台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6日 有效性:失效
各县(市、各县(市、区)政府要继续执行“两个不低于”的订单奖励政策,实行早稻订单全覆盖,晚稻订单总量稳步增加,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不低于上一年水平,足额落实财政奖励资金,进一步调动种粮积极性。全面实施“五优联动”,优质品种同品种间收购加价不低于上一年水平,推进订单粮食“分品种收购、分仓储存”,晚稻订单向优质品种倾斜。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规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所需资金由当地农发行提供贷款,按照“谁用粮、谁出钱”的原则给予财政贴息。严格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进一步优化储备结构,用于地方补库的粮源要优先开展市内余缺调剂。三、稳步提升耕地管控能力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新建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和调整修编。高质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宜机化”改造,推动集中连片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探索土地流转不同用途的差别化租金制度和租金调节机制,推进土地整村流转、粮食生产功能区整片区流转,用于粮食生产。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导,改善耕地生态环境质量。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深入实施沃土工程,提升耕地地力。切实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对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自产稻谷加工、烘干、农资农机具存放等用地予以保障。四、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认真落实“藏粮于技”战略。稳步推进“机器换人”,大力支持区域育供秧中心、烘干中心建设,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应用,提高生产效率。深入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坚持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研发相结合,扎实推进产学研对接和技术创新,加快良种培育。积极开展新品种引种和示范,全面推广水稻钵苗机械摆栽和叠盘暗出苗等先进适用技术、稻渔共生和稻鸭共育等“水稻+”优质生产模式、双季稻—西兰花和晚稻—甜瓜等粮经高效轮作模式,促进粮食生产增产、提质、增效。全域推行“肥药两制”改革,推广主要农作物配方肥替代平衡肥和化学农药定额施用标准,保持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支持开展品种、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研究,通过春季早粳稻试种示范、盐碱地利用和梯田保护性开发利用等途径促进粮食扩面、增产。五、全面压实粮食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将保障粮食安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县(市、区)政府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粮食安全工作,开展粮食安全工作调研,把粮食安全工作纳入班子重要工作职责清单。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保障粮食生产扶持资金和用地需要,牢牢压实责任,进一步深化对乡镇(街道)粮食生产考核方法,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到村、到田、到户。农业农村、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气象、供销、金融、电力、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保障粮食稳产保供。粮食生产保供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等考核。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2022年全市粮油指标分解表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5日(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台政办发(2022)14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台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