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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温州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3年10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交警支队《温州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温州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三年九月四日)        为促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顺利开展,根据公安部、建设部2003年畅通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省公安厅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结合我市实施“一港三城”战略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通过树立科学管理理念,加强科技管理手段,发挥交通综合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队伍素质和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全面提升我市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乐清市。瑞安市、乐清市可参照本方案及结合工作目标和当地实际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三、组织领导        由市公安、市政园林、规划、城管执法、财政等部门组成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各地实施畅通工程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四、工作目标        今年各地要在保级的基础上,争取排位前移,努力再上一个等级。其中市区、瑞安市要力争达到二等管理水平,乐清市要力争达到三等管理水平。        五、工作重点        (一)以解决行车难和停车难为重点,加强动态和静态交通管理。瓯海大道/104国道、马鞍池西路/杏花路、锦绣路/杏花路、锦绣路/吴桥路、春晖路/划龙桥路、黎明东路/洪殿北路、飞霞南路/牛山北路、过境公路/六虹桥路、过境公路/牛山北路、机场大道/蒲江路、机场大道/钱江路、机场大道/耐宝路、新城大道/宏源路、瓯海大道/娄东大街等路口的渠化改建工作;拆除黎明东路(黎明立交桥—杨府山路)、划龙桥路(车站大道—南浦路)、府东路(黎明东路—物华天宝)等道路绿化隔离带;合理设置调整公交站点和线路,增辟港湾式停靠站,设置右转车道,允许公交车辆直行等公交优先措施,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速度;通过错时安排交巡警勤务等方法,减少管理空档,提高道路管控范围;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合理规划设置路内停车位,建设立体停车楼,使主次干道规范化停车率达到70%以上;由规划、房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活动,对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和范围的行为予以纠正,恢复原来的停车场功能;加强违章占道和广告牌等非交通标志的清理,提高支路的可达性和交通吸引力,改善交通环境。        (二)以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章行为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违章行为。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完善建成区域行人过街系统;持续有效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章行为整治活动;对影响交通秩序的机动车继续保持严管态势,酒后驾车、路口不按规定行驶、不按规定让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突出违章行为要进行专项整治,使中心城区主干道的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以上,非机动车达到90%以上,行人达到85%以上。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各项交通设施建设。建成区内路口逐步增设、更新交通信号灯;规范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建设;对建成区内的指路标志进行全面梳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功能齐全,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        (四)以交通指挥中心建设为重点,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落实建设资金,加快指挥中心建设进度;积极拓展交通诱导的信息渠道,扩大道路交通信息实时发布量;加快电子警察的建设速度,年内争取建成区主干道的路口违章自动监测设备设置率达40%以上,路段自动监测设备设置率达30%以上。        (五)以推动交通安全社区建设为依托,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强化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年内争取1/3社区建成“交通安全社区”;积极与教育局、学校联系,制定交通法规和安全宣传教育大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深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依托企业、工业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群众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六)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各项防范机制,控制事故高发态势。加强交通事故的源头管理,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多发路口进行排查和整治,遏止事故的高发势头;提高交通事故接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积极推行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提高事故处理的工作效率;落实公交公司等重点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制,规范行车秩序,降低责任事故的发生率。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实行警务、政务公开,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民警严格执法、文明规范的执法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改善执法形象;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照建设部《城建监察规定》的要求,城建监察人员要持证上岗,公正执法,管理规范,用语文明。        六、工作步骤                (一)实施阶段。从现在起至10月份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地全面开展实施工作,并针对本地实际,开展一系列有效的工作,努力实现预定工作目标。                (二)评价阶段。11月初开始,各地进行自评;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进行初评;11月下旬开始,省畅通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在各地自(初)评的基础上,对今年新升等级和上一年已达到二等管理水平的市(县)进行评价,并将新升二等以上管理水平的市(县)报公安部、建设部复评。        (三)表彰阶段。明年1、2月间,根据部、省的评价结果,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公安、市政园林、规划部门要及时将两部今年实施畅通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报告当地政府,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并依靠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努力把畅通工程做成“民心工程”、“形象工程”。公安、市政园林、规划部门要继续唱好主角,做到紧密合作,努力形成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融为一体的良好机制。        (二)实施畅通工程要高标准、严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查找薄弱环节,经受各种考验,争取更上一层楼。同时,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坚决反对为了升等级而盲目追求短期效应,甚至弄虚作假。        (三)加强检查、指导工作,促进我市城市畅通工程的顺利进行。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地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通报。                  主题词:公安 交通 通知          抄 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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