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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政策文号:温政发〔2013〕37号,温政发〔2013〕3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2013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2013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是考核年度投资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50亿元、增幅42%以上”为总目标,以开展项目建设拔钉清障专项行动等2013破难攻坚大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计划、强化督查,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周督查月协调、月度排名、落后约谈等制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细化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确保工程规范有序建设。各参建单位要围绕年度建设目标,强化施工力量,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二、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确保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集中要素配置,强化政策资源向重点建设项目倾斜,继续在资金保障、用地指标、水电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要完善金融信贷支持,深化融资手段创新,用活用好资本市场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功能,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要加大全市用地指标统筹调控和向上争取力度,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要按照建设项目政策处理、审批、供地“三线并进”的要求,狠抓政策处理攻坚,及时化解征地拆迁矛盾并做好维稳工作,为项目及早落地创造条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严格落实“五个凡是”、“三制联动”和“四查倒逼”等工作机制,服务好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运。三、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对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要进一步明确各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财政和有关金融机构要监督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力度,各级检察、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建设领域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全方位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和阳光工程。四、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确保营造良好建设氛围投资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突出规划蓝图展示和针对性宣传,营造“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良好声势,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和推进项目建设。要积极开展以“六比六赛”为主要内容的重点建设立功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及时宣传项目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形成人人抓项目促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专人负责,每月2日前向市重点办报送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报表及信息(联系人:郑温暖;电话:88968229,传真:88968230);每月5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报表及信息(联系方式另发)。同时,要及时梳理分析并上报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便有关部门找准症结、高效解决,确保我市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附件:1.2013年市重点建设实施项目计划汇总表2.2013年市重点建设实施项目计划表3.2013年市重点建设预备项目计划表4.2013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月报表5.2013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说明6.2013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7.2013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8.2013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工程类)执行月报表9.市发改委相关处室对口联系服务市有关单位项目建设一览表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8日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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