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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政策文号:温政发〔2014〕35号,温政发〔2014〕3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2014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2014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力争达到25%”的总体目标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计划、强化督查,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周督查月协调、月度排名通报等制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突出抓前期、抓开工、抓实施,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细化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力争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运。各参建单位要围绕年度建设目标,强化施工力量,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二、强化要素保障,确保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集中要素配置,强化政策资源向重点建设项目倾斜,继续在资金保障、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要推进融资租赁等融资理念和模式创新,进一步开拓温商融资、银项融资对接、企业债券发行、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上市、重点项目BT或BOT融资、中央和省级资金争取等渠道,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要加大全市用地指标统筹调控和向上争取力度,各地应在年初下达的用地计划中提取20%的用地指标用于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市重点项目优先得到安排。要狠抓政策处理攻坚,实行“属地负责、业主共推、责任到岗、督考跟进”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征地拆迁矛盾并做好维稳工作,为项目及早落地创造条件。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创新联审、联办、联批等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服务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前期顺利推进。三、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对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要进一步明确各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财政和有关金融机构要监督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各级检察、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建设领域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全方位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和阳光工程。四、强化舆论宣传,确保营造良好建设氛围项目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突出规划蓝图展示和针对性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积极开展以“六比六赛”为主要内容的重点建设立功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及时宣传项目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形成人人抓项目促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专人负责,每月2日前向市重点办报送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报表及信息(联系人:郑温暖;电话:88968229,传真:88968230);每月2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报表及信息(联系方式另发)。同时,要及时梳理分析并上报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便有关部门找准症结、高效解决,确保我市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附件:(详见阅读版)1.2014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2.2014年温州市重点建设实施项目计划形象进度表3.2014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预备项目计划形象进度表4.2014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月报表5.2014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说明6.2014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7.2014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8.2014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工程类)执行月报表温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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