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渔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政策文号:台政办函〔2017〕69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台州是全国渔业大市,渔业在全市海洋经济和大农业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当前渔业供给总量充足,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突出,必须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渔业转型发展。根据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培育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海渔发〔201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台州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 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方针,以生态 优先、改善供给、创新驱动、法治保障为基本原则,全面推进渔 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渔业发展新动能,着力提高渔业 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到 2020 年,优质水产品供给能 力有效提升,渔业产业产品结构更加优化,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程度显著提高,发展短板基本补齐,渔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渔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二、培育结构性增量( 一)发展绿色养殖方式。突破传统养殖方式资源利用粗放、 损害环境的制约,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提高资源集约化利用 水平,发展生态健康养殖。重点发展池塘循环水养殖、工业化循 环水养殖、离岸智能化深水网箱养殖、浅海围网养殖、海上大型 养殖平台、浅海贝藻碳汇渔业、山塘水库洁水渔业、稻鱼共生轮 作等模式,着力提高养殖设施化水平,拓展浅海养殖发展空间, 优化水产养殖布局结构。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的研发和推广, 加快替代冰鲜或冰冻鱼虾投喂。结合“五水共治”, 持续开展“渔 业转型促治水”行动。 引导和鼓励养殖节水减排改造,重点支持 废水处理、循环用水、网箱污物收集等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二)推动绿色捕捞业发展。着眼于浙江渔场修复振兴,促 进捕捞强度与渔业资源可再生能力相适应,在压减国内海洋捕捞 产能的同时,鼓励发展钓业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作业方 式,支持渔船降本增效设施改造,推广选择性好、高效节能、安 全环保的标准化渔船渔机渔具,提升渔船装备和现代化水平。在 科学评估基础上,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推进大陈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三)补齐远洋渔业短板。紧密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规划,抓住我省建设强大远洋捕捞船队的机遇,加快远洋渔船更 新改造,提高设施装备水平,加强产能合作,引导国内海洋捕捞 渔船改造从事远洋生产,支持远洋渔业国内外基地、椒江中心渔 港远洋渔业作业区建设,稳步推进远洋渔业发展。发挥水产养殖 技术优势,鼓励 “走出去”,带动种苗、饲料和养殖装备出 口, 推动海外养殖发展。( 四)加快发展休闲渔业。顺应人民精神消费需求日益增长 的需要,做好做足“渔业+旅游”文章。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 划、形成特色、示范带动”的要求,大力发展休闲垂钓、水族观 赏、渔事体验、渔文化旅游等新型业态,建设休闲综合型、垂钓 娱乐型、渔业生态生产观光型、海鲜品尝型等一批特色鲜明、示 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休闲渔业基地,鼓励创建部省级休闲渔业示范 (精品) 基地。大力发展民宿型渔(农) 家乐,创建渔(农) 家 乐特色村,有序发展休闲渔船,加强安全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休闲渔业发展水平。三、调减落后产能( 一)压减国内海洋捕捞产能。认真贯彻《浙江省海洋捕捞 渔民减船转产实施方案》,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逐步 压减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等对海洋资源破坏性大的作 业类型和老旧、木质、高耗能、污染大的生产渔船,严格管控、 逐步缩减渔运船总量。“十三五”期间全市压减渔船 599 艘、145160 千瓦,其中大中型渔船 522 艘、144205 千瓦,小型渔船 77 艘、 955 千瓦,到 2020 年,全市海洋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船数、总功 率分别控制在 3702 艘、984602.5 千瓦。2020 年国内海洋捕捞产 量控制在 842522 吨以内,比 2015 年下降 23.6%。(二)调减水产养殖不合理产能。 以县级为单位,制订实施 水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养殖区域,在稳定基本养殖水 域滩涂的同时,明确限养区和禁养区。严格控制限养区养殖规模, 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和品种。尽快撤出和转移禁养区内的养殖,并 妥善安排渔民生产生活。四、促进产业链提效( 一)优化水产品品种品质。加强海洋捕捞一线保鲜和海上 加工,提高海洋捕捞水产品的品质。调优水产养殖品种结构,积 极推广新品种,调减结构性过剩品种,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名特 优品种、高附加值品种、低消耗低排放品种,提高养殖综合效益。 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鱼糜制品、休闲食品、海洋生化制品等优势支柱产业,开发海洋功能食品、保健食品、海洋 医药,着力提高水产品的附加值。依托资源、区位和技术优势, 支持开展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平台建设,提升从池塘、渔船 到餐桌的水产品全冷链物流体系利用效率,减少物流损失,有效 提升水产品品质。(二)大力培育水产品品牌。实施基地、企业、产品 “三位 一体”品牌战略,引导鼓励各类水产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品牌。 支持企业通过 QS 、3C 、GMP 、ISO9000 、ISO14000 、ISO22000 等质量安全、卫生安全和生产管理方面的权威认证,提升品牌产 品质量。积极争创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有机水产品、地理 标志水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维护和提升三门 青蟹、大陈黄鱼等区域公共品牌形象,利用媒体舆论、广告宣传、 节庆活动、参与国内外展会等手段,加大品牌水产品营销和宣传 力度,扩大 “台州海鲜”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提升渔业科技引领支撑能力。加强渔业科技创新平台 建设,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 新体系。引进和整合科技力量,充分发挥和利用科研院所的技术 优势、成果优势、人才优势,积极探索协作创新机制。完善基层 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成 果转化效率。 以主导品种和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设施养殖、生 态健康养殖、疫病防控、水产品加工流通、装备升级、质量安全 等方面的技术攻关。支持研发推广 “机器换人”技术设备,提高渔业产业质量效益,促进安全生产。加大育种技术创新和优质种 苗的推广应用,培育国家级、省级良种场和规模化繁育基地,发 展现代水产种业。大力实施 “互联网+渔业”管理服务行动计划, 建设 “智慧渔业”。( 四)推进渔业产业融合发展。树立“六次产业”发展理念, 推进渔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打造渔业与文 化生态休闲旅游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实现渔业从生产向生态、生 活功能拓展。鼓励发展订单销售、电商等新型营销业态,引导国 内水产品市场消费,推动台州优质水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 校、进营房。(五)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着力强 化安全环境、清洁生产、储藏运输全环节、全链条质量监管。积 极探索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和新模式,加快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体系建设,到 2020 年,规模养殖生产主体全面实现水产品质量安 全可追溯; 实行严格的生产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隐患 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继续开展 “三 品”认证; 实施 “黑名单”制度,强化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台州 水产品安全放心。五、坚持多主体驱动( 一)完善渔船股份合作制。按照 “稳定、完善、提高”的 方针,加强建章立制,签订合同协议,完善渔船成本核算机制,加快渔船股份合作制的规范化工作,重塑渔船的市场经济主体地 位。探索渔船股份合作制新的实现方式,研究推进渔船法人化改 革,引导渔船老板制向企业法人转变,促进从自然人渔业向法人 渔业转变。(二)加快发展渔业新型经营主体。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 作社法》、《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 规或政策意见,以示范性、规范化主体培育为抓手,扶持发展渔 业合作社、家庭渔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引 导渔业新型经营主体向水产品加工、销售等二三产业拓展,努力 发展规模经营。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渔业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 按照分类指导、资源整合、务实长效原则,构建渔业生产、供销、 信用 “三位一体”的渔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打造为渔服务的综 合平台。( 三)推动渔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多种资本通过注资入 股、整体收购、控股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远洋渔业、设施养殖 和渔业二三产业,积极培育渔业龙头企业,不断增强渔业企业综 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围绕渔业全产业链,大力推行订 单生产、直供直销,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鼓励各类组 织开展渔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服务,全面提高渔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渔民、家庭渔场、渔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 加工流通企业等开展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 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构建新型渔业经营体系。( 四)培育新型职业渔民。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探索 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积极推进职务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和职业 渔民 “金蓝领”培训,切实解决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等问题,提升 渔民职业技能。优化渔业从业者结构,深入推进新型渔业经营主 体带头人培训,加快高素质人才进入渔业领域,培养壮大适应现 代渔业发展需要的新渔民群体。六、实现集聚化推进( 一)推进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水产 养殖业特点,优化产业布局,围绕主导品种形成优势养殖产业带, 集中连片开发。进一步完善以 “十二五”期间已建成的省级各类 现代渔业园区为基础的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农业部渔 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示范场创建活动,促进水产养殖业集聚发展。浙江省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是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的重要载体。以创建促改革、促转型,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到 2020 年,创成 3 个以上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其他县(市、区) 按照 创建指标评估的转型发展程度显著提升,确保先行区创建工作走 在全省前列。(二)加快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实施渔港改造提升计划, 进一步提高渔船避风等级,完善渔港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渔港管 理的信息化水平,健全标准渔港体系。充分利用渔港的地理区位、 土地海域、人流物流、基础设施和交通畅通等优势,重点打造椒 江前所、路桥金清、温岭石塘、临海红脚岩、玉环坎门和西沙门、三门健跳等 6 大渔港经济区,引导渔业产业集聚,延伸渔业产业 链。( 三)提升水产品加工集聚区功能。改造提升椒江、路桥金 清、温岭松门、玉环坎门等水产品加工物流重点区块的基础设施, 完善服务功能,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建设一批有规模、有竞争力、 地域特色鲜明、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水产品加工集聚区。加快水 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化改造,建设新型多元化水产品交易平台。( 四)大力开展 “特色渔村”建设。依托和挖掘特色优势渔 业产业、优越生态环境和传统海洋与渔业文化优势,以传统渔村、 海岛海湾、渔港经济区为重点,以乡镇或村为基本单元,建设渔 旅结合展示基地、标志性渔文化产品、公共服务平台等标杆性、 示范性的生产生活设施,逐步形成捕鱼体验、海产品加工、旅游 休闲为一体的产业链,吸引游客休闲度假,访古探幽,品尝海鲜 美食,体验渔家风情,打造一批集产业文化旅游于一体、生产生 活生态相融合的 “特色渔村”和历史文化保护渔村,形成产业有 特色、渔文化有传承、多业态融合的发展格局。七、强化改革保障( 一)落实渔业油价补贴改革政策,统合财政支渔资金。严 格执行《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浙海渔计〔2016〕 24 号),通过逐年减少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倒逼推动转型发展。 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统筹整合财政支渔资金,重点支持 远洋渔业、深海养殖、设施渔业、加工流通、休闲渔业、渔农家乐、资源保护、传统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等方面,发挥财政资 金 “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渔业领域。(二)加强金融对渔业转型发展的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对 接,争取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渔业信贷资金投入,为延伸渔业产 业链、发展渔业新产业新业态提供支撑。积极推广渔船抵押、海 域使用权抵押、联合担保等方式,探索推进抵押质押融资、融资 担保平台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改善渔业融资环境。鼓励推行 渔业互助合作保险,落实各级财政政策性保险补贴,扩大水产养 殖保险覆盖面,提升渔业生产和渔民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谋划 产业发展项目,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渔业转型发展步伐。( 三)推进渔民社会养老保障。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等 3 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 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6〕65 号),分类推进不同渔 民群体的养老保障工作。重点为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传统海洋捕捞渔民,同时兼顾做好其他 海洋捕捞渔民的养老保障工作,到 2017 年底基本实现本地传统海 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全覆盖。( 四)深化渔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健全 “四张清单一 张网”,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渔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渔民和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和社 会创造力。完善渔业基本经营制度,保障渔业生产者依法享有的 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限额捕捞试点,探索海洋渔业资源利用管理新模式。主动响应渔业统计制度和方法改革,促进渔业产业结构 优化。深入开展浙江渔场修复振兴和 “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 到 2020 年,基本建立涉渔“三无”船舶和“船证不符”捕捞渔船 防控长效机制、禁用渔具和违规渔具管控长效机制,全面完成“证 业不符”渔船整治,不符合农业部颁布最小网目尺寸标准的渔具 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实现海洋捕捞渔具使用基本合规。积 极开展渔船安全综合管理试点,创建全国和省“平安渔业示范县”, 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探索推进渔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创建 全国文明渔港,有效提升渔港管理水平。建设台州市海洋与渔业 综合管理服务基地,增强执法管理和服务能力。深化海洋与渔业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 效的海洋与渔业执法体制。积极推进渔业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 接,充分发挥刑事处罚的威慑教育作用,保障渔业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把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渔业转型发 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突 出问题。要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农办、发改、财政、科技、 国土资源、人劳社保、农业、供销、经信、市场监管、质监、环 保、旅游、金融、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合力 推动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 自身建设,打造 “海洋铁军”,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不断增强推动渔业转型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台政办函〔2017〕69号关于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渔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