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企业优惠政策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6—2007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31日 政策文号:绍政办发〔2006〕10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6—200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6—2007年)市发展改革委(2006年5月22日)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综合竞争力,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最新公布的有关产业政策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与市有关部门研究,特制定2006-2007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本目录分为鼓励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三类,其余未列出项目为允许发展类项目。  凡是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和社会资金增加投资,加快发展,并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各级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扶持和服务。  凡是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项目,不准新建项目,不准简单扩大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须经市、县(市、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和登记备案。列入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宜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积极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综合竞争力。  除本目录列明的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外,凡属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明令禁止的,均属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之列。对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新建、扩建有关手续。对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政府主管部门应依法检查,督促其按相应规定执行。  本导向目录未列明的产业和项目,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者外,均属允许发展的产业和项目。  涉及外商独资的项目,按国务院《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重新调整时,从其规定。  本导向目录有效期两年,今后每两年发布一次。  一、鼓励发展  (一)农业、林业、水利  1、绍兴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水稻、茶叶、蔬菜、笋竹、蚕茧、畜产品、水产品(珍珠等)、干鲜果(香榧等)、花卉苗木、小京生花生]的优良品种生产项目。  2、绿色有机食品、绍兴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深精加工综合利用技术(国家认证、国家产业化项目)。  3、节水型农业、生态农业、创汇农业示范项目。  4、土地整理项目,标准农田建设,大型灌区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5、农林业种(苗)场、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农业珍稀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项目。  6、大宗农产品的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安全食品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监督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7、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珍稀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技术及工程,生态公益林、速生丰产林、景观林带建设,退耕还林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恢复与绿化工程。  8、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防洪、灌溉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建设。  9、城乡水网整治、市区河道整治及配水工程。  10、畜牧污染治理及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的运用与推广,新型疫苗的研发与生产。  11、以监测、预警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为主的气象业务系统建设,生态气象监测。  (二)纺织产业  1、以涤纶长丝为主体的新一代差别化、功能化、超细旦、高仿真化学纤维。  2、涤纶短纤维、氨纶纤维以及锦纶、芳纶等合成纤维、大豆纤维、木质纤维、竹纤维等天然纤维。  3、高档棉纱精纺(80支以上)。  4、土工合成材料、汽车内饰材料、工业过滤材料、医用卫生材料、高档合成革基布等产业用纺织品。  5、经纬编时装面料和新型替代进口的化纤仿真、多纤维混纺、复合、交织等中高档面料。  6、高档名牌服装服饰(省著名商标以上)。  (三)化工医药产业  1、高性能环保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酸性染料、印染助剂及表面活性剂。  2、高档化纤油剂、纺织助剂、水处理化学品、食品添加剂等专用和精细化学品。  3、新型抗肿瘤、心脑血管病、抗感染类药物及老年性疾病防治类等药物。  4、生物工程药物,主要是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如细胞融合、基因重组、酶工程等方法研制的药物、诊断试剂和疫苗。  5、新型、特效、安全化学原料药及其最终产品、新型制剂。  6、符合GAP(国家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的中药材提取和加工,高效中药新产品及新型制剂等中药现代化项目。  7、农用化工产品,主要包括易回收、可降解的薄膜和渗透气化膜,多元素混合复合肥料,新型除草剂。  8、橡胶制品,主要包括高等级子午线轮胎,聚氯乙烯掺混树脂,特种、合成橡胶制品,废橡胶综合利用,车用传动皮带。  9、新型医疗器械、仪器及药用包装材料产品。  (四)机械制造业  1、新型环保机械设备,主要是污水、垃圾、废气、噪声、除尘、脱硫的处理设备及监测设备。  2、数控机床及专用数控设备。  3、节能型机电产品,主要是变频调速节能电机、高效变压器、风力发电机组。  4、融光电子技术于一体的纺织机械、包装机械及精密分析仪器等机电一体化产业项目。  5、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其电子、电器产品。  6、高档食品加工和包装机械。  (五)电子信息产业    1、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封装及其公共服务专业化测试。  2、微电子器件及设备、材料,光电子产品及传输材料和相关设备,光通信材料,新一代信息记录材料。  3、网络设备、数字通信产品设备,数字化传输系统。  4、纺织、化工、医药、机电等重点领域的行业应用软件,及相关产品的嵌入式软件。  5、数字播控设备等智能化消费类电子产品。  6、大屏幕彩色液晶制造、等离子显示器。  7、节能灯、高亮度半导体光源。8、汽车电子产品、计算机整机及周围产品。(六)轻工建材业  1、资源节约型、环保型的新型包装材料。  2、玻璃深加工,主要是节能玻璃、安全玻璃等特种玻璃和其他工业用技术玻璃。  3、新型纳米级、资源综合利用类建筑材料。  4、节能墙体、屋面、门窗的保温隔热技术和材料。  5、应用变频控制、模糊逻辑控制等技术的家电产品。  6、食品工业,主要包括肉类、乳制品、蜂产品、笋产品、油料等深、精加工,绿色有机食品,天然食品添加剂,氨基酸系列产品,方便、营养、速冻食品,保鲜蔬菜,天然果汁类饮料。  7、旅游纪念品,有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品,中高档玩具。  (七)服务业  1、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古迹、旅游景点的保护和开发,旅游设施项目。  2、仓储企业、运输企业等传统物流企业的重组改造,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型发展。  3、专业市场提升改造及信息系统建设。  4、老年人服务业、社区服务业。  5、传统商业改造,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  6、会展业。  7、经济、就业、会计、审计、评估、管理、工程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审批代理,高新技术广告制作。  8、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9、文化创意产业。  10、金融保险业、法律服务业。  (八)科教文卫  1、国家、省级高新技术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国家、省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国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项目。  2、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高技术产业孵化器,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3、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的研发中心(机构)。  4、清洁生产技术。  5、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多形式社会化办学及职业技能培训。  6、公共卫生、社区卫生、特色医院。  7、群众文化、群众体育活动设施。  (九)基础设施  1、交通:高速公路、中心城市的对外交通、城市道路和外围公路接口工程,中心港建设,农村康庄公路。  2、水利: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清水河道整治工程。  3、供排水等:城市供水工程,城镇污水、废气、噪声、烟尘的治理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  4、能源:电网建设,太阳能、风能、水能、农村沼气的开发和利用及节能技术、装置。  5、环境保护:重点是水资源、大气环境的保护、开发项目,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工业和医疗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6、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粪便处理及其综合利用。  7、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农居多层公寓。  8、市区和中心城镇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公路干线沿线、铁路沿线、入城口的绿化工程,园林建设工程。  9、城市应急避难设施。  (十)建筑  1、大型高层、大跨度及钢构件建筑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2、节能型建筑新技术、新工艺。  二、限制发展  (一)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限制发展的项目  1、摩托车、汽车(不含电动汽车)制造,废旧汽车拆解。  2、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含压块加工)。  3、饲料加工。  4、血液制品生产。  5、化妆品生产。  6、殡仪馆、公墓(公益性墓地、骨灰寄存室)。  7、生活煤饼加工、瓶装液化气的灌装。  8、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楼和培训中心新建。  9、新办矿山。  (二)技术落后、耗水耗能多、污染环境的项目  1、染料及偶氮苯类染料中间体,年产2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硫酸,淀粉、味精或麸酸。  2、水泥4000吨/日规模以下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项目。  3、电镀、发兰、酸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  4、年产3.5万吨以下的制浆、3万吨以下的纸板。  5、进口废旧物资处理(废纸除外),废旧一般机械产品翻新。  6、水银,球窑拉丝,玻璃纤维,石棉制品、辐射性制品。  7、制(鞣)革。  (三)供过于求、技术档次低的项目  1、低档化纤织物及服装加工。  2、常规化纤抽丝、一般加弹丝、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3、一般轻工产品。4、一般低水平的商品交易市场。(四)生态及旅游区的污染等项目  国家、省级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外围及曹娥江流域保护地带新上有污染的工业、农业养殖项目和其他有污染性的项目;风景名胜区内的民用住宅。  (五)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六)国家和省政府明令限制发展的其他项目  三、禁止发展  (一)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1、漂染,毛纱、绢丝染色,呢绒(含羊绒)染色,棉、麻、丝绸、化纤织物印染,洗毛等新建、扩建项目。  2、年产1000吨以下染料厂(包括1000吨以下的染料生产企业、1000吨以下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染料和染料中间体总生产能力不超过1000吨的企业)。  3、湿法回转窑、机立窑、普立窑、干法中空回转窑,2500吨/日及以下回转窑水泥生产线。  4、年产4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特种纸除外)、1万吨以下的纸板(不含废纸造纸)。  5、年产40万张以下牛皮制革(猪皮80万张、羊皮240万张)。  6、年产2000吨以下黄酒、5000吨以下酒精(综合利用除外)、3000吨以下淀粉、30000吨以下啤酒、3000吨以下味精或麸酸。  7、土法农药、年产1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农药制剂、复配、分装、生物合成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除外),年产4万吨以下硫酸(综合利用除外)。  8、土法炼焦、硫、油(包括废油提纯再生)、明矾,土法(钳锅炉)炼铜、铝、铅、锌,土法炼锡,土法生产石棉、放射性制品,土法采选金、钼、铅锌、莹石,土法手工电镀,实心粘土砖、瓦及相关制品,倒焰窑制面砖、马赛克、耐火材料。  9、废旧汽车的翻新、改装、拼装。  10、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11、废气治理不达标的铸造。  (二)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居住区内建设项目  1、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化遗址保护区内建设与保护区无关的建设项目;其外围保护地带建设印染、漂染、化工、农药、染料、金属表面处理、电镀、电解、冶炼、蓄电池、碱法造纸、废旧机械产品翻新、砖、瓦、制(鞣)革、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的处理、有毒有害工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大型畜禽繁育、养殖场等项目;居民居住区、文教区建设工业和其他有污染的项目。  2、设在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内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危害安全、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和设施,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堆场。  3、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景区内的工厂。  4、市区和影响市区环境质量的周边地区,曹娥江、新昌江、浦阳江两岸,汤浦水库、鉴湖四周,和其他旅游资源保护区内的矿山(含就地采挖粘土的砖瓦窑)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三)市区和县(市)城的马路市场(四)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建设项目(五)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淘汰的产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

浙江绍兴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浙江绍兴产业园区

浙江绍兴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绍兴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