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企业优惠政策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365节约集约用地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政策文号:绍政办发〔2011〕18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365”节约集约用地2011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绍兴市“365”节约集约用地2011年度实施方案为确保完成2011年度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任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等部门关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74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节约集约用地主要目标2011年,确保继续实现以下三个方面工作目标:(一)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标准农田保有面积均达到国家下达和省政府确定面积,且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满足占补平衡要求。(二)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力度,全市当年新增建设用地不突破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三)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全市单位GDP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同比下降5%;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同比下降3%。二、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一)城镇建设节地工程1.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2011年底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达到国土资源模范县(市)标准,其中绍兴县、诸暨市争取创优。(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2.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部署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专项活动,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力度,到2011年底,全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与2010年底相比减少7200亩。(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市级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3.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以开发区(园区)为重点,开展“集约促转型”专项活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类型升级换代。全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400亩。(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4.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部署开展加快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活动,全面查清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的基本情况,依法清理处置一批现状闲置土地。全市2006年1月1日以来的现状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80%以上。(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5.继续做好节地型城市模式试点工作。年内全市完成一个节地型城市模式试点。(市级责任部门: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6.实施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继续做好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年内全市开展1个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市级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二)工业建设节地工程1.构建节地型产业集聚区。滨海新城要开展产业集聚区节地示范专项活动,加强新城内土地供应管理,严格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条件,推进现有产业用地整合利用。(责任单位:滨海新城管委会)2.开展开发区“集约促转型”专项活动。建立完善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和工业企业节地挖潜机制,通过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低效土地回购、加快存量土地流转等途径,盘活一批开发区(园区)低效利用土地,绍兴县要选择一个开发区(园区)开展“集约促转型”专项活动,全市年内完成开发区(园区)低效利用土地挖潜800亩。(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3.开展企业节地挖潜专项活动。加强对企业节地的宣传工作,鼓励企业探索节地挖潜的新思路。年内新完成4个工业企业节地挖潜活动示范试点建设。(市级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级参与部门: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4.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进一步指导开展标准厂房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标准厂房25万平方米以上,完成1个省级标准厂房建设示范试点任务。(市级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级参与部门: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住宅建设节地工程1.推进住宅建设节地示范。组织推进住宅建设节地、节能,加大节能省地型住宅推广力度。(市级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级参与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科学编制、按期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确保一批保障性住房及时动工建设。全年新开工(改造)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筑面积108.55万平方米,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面积1316.09亩。(市级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四)基础设施建设节地工程1.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节地。继续从方案选址、设计优化、定额控制、施工建设的集成创新方面,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节地示范试点。(市级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2.推进存量基础设施改造利用。结合存量基础设施用地利用现状调查,推进存量基础设施改造利用,鼓励推进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市级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五)农村建设节地工程1.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抓紧落实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一批农村住房改造,全市完成新增农村住房改造建设26000户,其中完成新增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357户。完成覆盖全市90%以上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市级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农办、市规划局,市级参与部门: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2.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抓好一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全市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39个。(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市农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3.稳步推进村庄数字地籍调查,完成全市55%以上的中心镇、中心村数字地籍调查任务,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覆盖率达到92%以上。(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六)“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积极开展“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全市完成年度垦造耕地16800亩。(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主要保障措施(一)继续完善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包括共同责任机制、任务分解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在内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年初任务分解、年中监督检查、年末评价考核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行动计划全过程的指导、协调、考核,确保行动计划在既定目标下全面落实和有序开展。(二)建立健全供应调控体系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探索建立“总量控制、定期评估、动态调整”规划实施管控新机制。严格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根据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相挂钩要求,不断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制定并发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三)严格规范市场配置体系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出让区别年期制,实施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工作。适时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公布工作,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四)不断探索政策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导向,研究制定工业企业节地挖潜激励措施,建立存量土地市场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定期巡查制度,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用地复核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查处土地批少占多、粗放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五)着力强化监测统计体系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体系,强化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的动态监测,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日常监管,强化土地供应形势分析。加强核心目标任务指标数据的采集与汇总,建立工作动态完成情况监控数据库,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动态报告制度。市“365”节约集约用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将《绍兴市“365”节约集约用地2011年度实施方案任务表》中的工作任务于2011年11月10日前分解到各县(市),并将任务分解落实与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市“365”节约集约用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附件:绍兴市“365”节约集约用地2011年度实施方案任务表附件下载:绍兴市“365”节约集约用地2011年度实施方案任务表.doc[全文下载]:绍政办发(2011)180号.doc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

浙江绍兴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浙江绍兴产业园区

浙江绍兴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绍兴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