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企业优惠政策

浙江温州产业园区

浙江温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温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8日 有效性: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8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浙政发〔2012〕4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功能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05元/人·月调整为765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15元/人·月调整为575元/人·月。调整后新增加的保障金支出,除原规定的市区财政固定体制结算外,新增部分由各区(功能区)自行负担。新的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应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温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8月14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