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0日
政策文号:杭政函〔2010〕213号
有效性:失效
建德市政府:你市《关于要求批准实施<建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请示》(建政发〔2010〕1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建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将《调整方案》中的马目——南峰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外围边界由“以新安江景区外围50米为界”调整为“以新安江景区外围100米为界”。二、你市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附件:1.建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前后对比表2.建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图1437.doc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八日
浙江杭州建德市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6-01-08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2014-06-20
浙江杭州建德市产业园区
浙江杭州建德市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杭州建德市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