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规划管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和科学引领作用,全力打造“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根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5号)、《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规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重点地区(区块)划定原则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以城市未来一定时期内需要重点建设和加强保护为原则划定区域,主要包括重要沿山滨水地区、历史风貌地区、城市新区、城市更新地区及重要生态景观廊道周边区域。二、划定重点地区(区块)具体范围台州市区共划定24个重点地区(区块),共计100.6平方公里,约占中心城区及台州湾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范围总面积的13.88%;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0.5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及台州湾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范围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7.63%。具体范围包括:(一)椒江区,重点考虑涉及一江两岸特色风貌控制区,商贸核心区、高铁新区中心站区块、历史文化街区和椒江、乌龟山等重要景观资源相邻区块,合计9个区块,面积共约23.78平方公里;(二)黄岩区,重点考虑涉及永宁江滨水风貌区块、对外交通枢纽区块、与椒江融合区块、司厅巷、桥上街等历史风貌区,合计7个区块,面积共约21.11平方公里;(三)路桥区,重点考虑涉及飞龙湖及其周边地区、中央山绿轴区块和十里长街历史古韵区块,合计3个区块,面积共约19.61平方公里;(四)台州湾产业集聚区,重点考虑东部新区月湖绿岛中心区块,合计1个区块,面积共约12.56平方公里;(五)台州经济开发区,重点考虑行政文化中心区块、商务教育区块和东扩区块,合计4个区块,面积共约23.54平方公里。上述范围详见附件1《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划分图》、附件2《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汇总表》、附件3《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一览表》。重点地区(区块)的范围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由市政府进行适当调整。三、强化重点地区(区块)规划管理重点地区(区块)的规划管理应当体现“源头把握、重点管控、彰显特色”的原则,强化城乡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管理。(一)科学编制规划。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重点地区(区块)城乡规划的前期研究,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时代性;充分集思广益,吸取专家和群众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体现规划的法定性和公开性。(二)推进城市设计。编制重点地区(区块)详细城市设计,应当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注重与山水自然的共生关系,协调市政工程,组织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注重建筑空间尺度,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详细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要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指标中,用于指导重点地区(区块)的项目建设。(三)加强规划管理。根据项目重要程度,可以在建设项目选址或者规划条件中明确,方案审查时引入三维数字模拟,加强建筑与周边环境协调程度的科学判定,并采用专家和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提高公众参与的程度。(四)提升文化品位。注重人文环境建设,加强重点地区(区块)户外广告、夜景灯光、城市雕塑、艺术景观、城市家具等公共文化艺术的规划和建设管理,有计划地推进一批城市公共艺术作品建设,严格落实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划分图2.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汇总表3.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一览表4.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可以引入三维数字模拟的项目清单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划分图附件2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汇总表重点区块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椒江区23.7814.80黄岩区21.1110.88路桥区19.6110.31台州湾产业集聚区12.566.33台州经济开发区23.5418.18合计100.6060.50中心城区和集聚区东部新区面积725(其中中心城区663、集聚区东部新区62)中心城区和集聚区东部新区建设用地面积219(其中中心城区189、集聚区东部新区30)占比13.88%27.63%附件3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一览表分区序号重点区块名称四至界限规划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椒江区1章安古城区块东至府东路,南至椒江,西至章梓路,北至北环路。1.961.252椒江南岸区块东至江城路,南至工人路,西至沚东路,北至椒江。2.872.033江岸尚城区块东至台州大道,南至大环线,西至沚东路,北至工人路。1.781.504葭沚水城区块东至中心大道,南至大环线,西至台州大道,北至工人路。1.341.185海门卫城区块东至外沙路,南至青年路,西至江城路,北至椒江。1.190.846乌龟山区块东至台州大道,南至开发大道,西至永宁河,北至乌龟山体边界线。1.670.657商贸核心区块东至白云山南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内环东路,北至现代大道。6.103.988椒江老城区块东至太和山,南至枫南东路,西至解放南路,北至青年路。1.530.889台州中心站区块东至台州大道,南至现代大道,西至内环快速路,北至市府大道。5.342.49合计23.7814.80黄岩区1江口融合区块东至应家山路、西山岭西侧山麓,南至大岳山北侧山麓,西至江口放射线,北至白云山西路。3.212.062永宁江滨水风貌区东段东至大闸路,南至永达路、永宁江沿岸200米,西至黄岩北放射线,北至永宁江沿岸200米。3.410.393永宁江滨水风貌区中段东至站西大道,南至EW04号路,西至永宁江,北至二环北路、清献街、八二省道复线。6.123.674永宁江滨水风貌区西段东至永宁江,南至永宁江沿岸200米,西至SN22号路,北至永宁江沿岸200米。4.582.05黄岩高铁站区块东、南至永宁江,西至下埠路,北至椒北快速路。3.472.526桥上街区块东至环城西路,南至青年路,西至金带路,北至世纪大道。0.150.17司厅巷区块东至天长南路,南至横街,西至孔园文物古迹地块西边界,北至县前街。0.170.14合计21.1110.88路桥区1飞龙湖区块东至路桥行政边界,南至路桥大道,西至山体,北至山体。14.426.282中央山绿轴区块东、南至南山街,西至灵山西街,北至内环线。4.313.253十里长街区块东至月河街,南至下里桥路,西至银座街,北至路桥大道。0.880.78合计19.6110.31台州湾产业集聚区1东部新区中心区块东至十一塘坝,南至蓬北大道,西至十塘坝,北至绿脉南路及海循路。12.566.33合计12.566.33台州经济开发区1行政文化中心区块东至东环大道,南至市府大道,西至中心大道,北至云西路。3.932.242商务教育区块东至广场南路,南至体育场路,西至台州大道,北至广场西路。2.332.303开发区东扩区块东至椒金线,南至现代大道,西至东环大道,北至市府大道。13.0810.924绿心度假区葭沚区块东至内环快速路,南至绿心山脊线,西至绿心山体,北至内环快速路。4.202.72合计23.5418.18总计100.6060.5附件4台州市区重点地区(区块)可以引入三维数字模拟的项目清单下列建设项目列入一级审查:1.地上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办公、酒店类建设项目;2.地上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综合体项目;3.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设项目;4.心海绿廊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村民住宅、市政公共设施项目除外);5.椒江章安古镇、路桥十里长街等历史文化街区、紫线规划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建设项目;6.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市级重要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交通枢纽等公共设施项目;7.对城市景观、空间、交通及生态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