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给椒江区部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 政策文号:台政函〔2019〕5号 有效性:有效
椒江区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要求授予椒江区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请示》(椒政〔2018〕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除以下投资项目外,椒江区自批复之日起享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7〕16号)确定的台州市级核准权限:(一)热电站项目,普通省道网(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规划省道)项目,按照隶属关系由台州市管理的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艺术表演场馆项目;(二)涉及跨县(市、区)的水资源配置工程、河道治理工程,以及在跨县(市、区)河流上建设的项目;(三)跨县(市、区)或有跨流域影响的城建项目;(四)其他跨县(市、区)项目。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市、区)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椒江区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引导作用,完善行业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相关行业有序发展。三、椒江区要改进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严格执行投资项目代码制、申报材料平台受理制、办件信息同步共享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赋码、并联审批、网上办结。项目核准文件一并抄送市发改委。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责任,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监管责任同步下移。椒江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特此批复。台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台政函〔2019〕5号关于下放给椒江区部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批复.pdf

浙江台州椒江区产业园区

浙江台州椒江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台州椒江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