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遂昌县域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9日 政策文号:浙政函〔2013〕1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丽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遂昌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的请示》(丽政〔2012〕8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遂昌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二、《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把遂昌建设成为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特色制造业基地、绿色农产品基地和生态经济强县。三、合理确定城乡建设规模。《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遂昌县全部行政区域,其中中心城区规划区面积为100.5平方公里。2020年县域规划人口规模27万人、城镇规划人口规模18.86万人、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15万人。县域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县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3.75平方公里和28.36平方公里以内,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控制在15.75平方公里以内。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要按照县域空间发展战略,加快构筑“一心、两轴、三片、四组”的城乡发展空间结构。按照东进西拓的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加快完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形成“一廊一核、二区四片”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结构。五、加强市域空间管制。要严格落实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已建区和“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的空间管治措施,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重要区域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六、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城乡统筹、集约利用、适度超前、有效整合的要求,加快推进交通、供排水、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严格控制在易发地质灾害和易受洪水威胁的区域进行建设。七、切实保障规划实施。《总体规划》是遂昌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县域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抓紧编制县域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保障《总体规划》有序有效实施。你市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检查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总体规划》,确需修改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1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政函〔2013〕19号

浙江丽水遂昌县产业园区

浙江丽水遂昌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丽水遂昌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