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有效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缓解土地瓶颈制约,进一步加快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深入开展“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落实任务总体目标:到2011年底,市区1999年至2009年底“转而未供”土地量消化70%以上(约35000亩)。阶段任务:到2010年底,“转而未供”土地量消化10%(约5000亩);到2011年6月30日前,“转而未供”土地量消化50%(约25000亩);到2011年底,“转而未供”土地量消化70%(约35000亩)。各有关单位具体任务见附表。二、深化调查,分步推进(一)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10月)。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转而未供”土地基本情况再次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进一步细化“转而未供”土地数量、面积、时间、原因等情况,逐项登记造册,分类汇总,明确时限,并报市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二)集中破解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落实各项具体的工作措施,疑难问题实行一事一议。确保到2011年底前供地量达到“转而未供”土地总量的70%以上。(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市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检查组对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检查验收。各地对专项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继续做好“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类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三、强化措施,破难攻坚(一)对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不到位导致未供的土地:将征地政策处理责任落实到所在地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007年底前农转用的土地,必须在今年底前完成征地手续;2008年至2009年农转用的土地,必须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征地手续。相关征收公告、安置方案、补偿费用必须到位。有拆迁任务的要进行协商谈判,协商不成的,2011年8月底前依法启动强制程序。市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加大征地政策处理力度,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乡镇(街道)的工作积极性。(二)对项目还在审批,尚未进入供地审批程序的土地:建立市、区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土地审批环节中有关问题。发改、规划、建设、环保、林业、水利、国土资源、消防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按联席会议确定的时限,按时办结相关审批工作。(三)对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未供的土地:由规划部门逐个排查,出具规划调整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供地手续。2010年10月底前完成30%,2010年底前完成70%,2011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四)对由于资金等原因尚未启动审批的土地,以及用地已报经政府批准,但用地单位出让金及其他规费未缴的土地: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由市、区政府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资金,确保审批工作顺利启动。对村二、三产留地,且属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自用,没有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无法办理供地的,由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立财政专项周转资金,分批逐个予以解决。资金的筹集必须于2010年底前予以落实。(五)对边角地及周边道路和绿化的土地:1.属道路和绿化用地的,由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相关资料,由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供地手续。2.属边角地且功能尚不明确的,由规划部门明确用地功能,按照征地范围划定红线,再按有关规定办理供地手续。2010年底前完成50%,2011年6月底前完成100%。(六)对政府收购储备导致未供的土地:属于资金平衡地块的,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项目前期业主单位在2010年底前要做好政策处理,尽快办理供地手续,2011年3月底前供地30%,2011年底前供地70%。对项目前期业主单位尚不明确的,由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指定一个单位负责前期工作和办理供地手续。其余储备地块要积极做好政策处理,成熟一宗,推出一宗。(七)对未经批准实际已经使用的土地:1.属公建项目用地的,按温政办〔2008〕44号文件规定直接补办供地手续。2.属经营性用地的,实际已使用,涉及广大群众利益,且符合温委办发〔2008〕231号文件规定,按文件规定办理供地手续。3.对其他情况,实行一事一议,专题研究处理。(八)对其他原因导致未供的土地:由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分析原因,分门别类,细化措施,提出对策,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四、严格责任,长效管理(一)明确责任主体。1.市区“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由市、区政府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集中办公,统筹协调各项工作。2.属于市级项目的,按项目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市有关指挥部、业主单位及项目所在地区政府全力配合,制定项目供地推进时间表,落实攻坚措施。3.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对“转而未供”土地逐宗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业主单位已经明确的,业主单位就是供地工作的责任单位;业主单位不明确的,由政府指定一个单位负责前期工作和办理供地手续。4.“转而未供”土地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的,一律实行属地负责制。(二)建立周报告、月通报制度。从10月15日开始,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办、市府办每周一报告,市委督查室实行每月一通报,及时督促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清理。(三)建立专项考核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抽调监察、人事等部门人员,组成“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考核小组,分阶段对“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进行考核,对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及时督促并进行问责。(四)建立征地工作体制。实行征地属地负责制,把征地政策处理工作下达到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按要求及时交地。做深做细征地前期工作,建立征地项目风险评估制度,把项目建议书做好做细。在项目许可、建议时,要审查项目资金保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避免造成后续征地政策处理工作的被动。同时,由财政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对按时完成的予以奖励,对突破难点的予以重奖,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基层的积极性。(五)建立责任捆绑机制。把“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下达到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市“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考核小组对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1.对完成任务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2.对未完成任务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财政体制分成中按项目出让收入倒扣5%。3.对因审批不及时而造成项目拖延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该部门当年评先评优资格。4.把“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与各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用地报批工作相挂钩,对不能完成任务的,核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并暂停报批农转用手续。附件:各有关单位任务分解表和转而未供土地统计明细表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各有关单位具体任务分解表区政府乡 镇乡镇未供量目标任务(亩)2010年底(15%)2011年6月30日(50%)2011年底(70%)鹿城区 (9268.2亩)轻工产业园区1764.8264.7882.41235.4炬光园43.06.521.530.1鞋都产业办公室915.8137.4457.9641.1西进城口指挥部739.2110.9369.6517.4戍浦江河道整治工程10.01.55.07.0西郊森林公园(农业观光园区)177.226.688.6124.1沿江开发建设指挥部16.02.48.011.2制革改建办153.423.076.7107.4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33.35.016.623.3温州市道路桥梁建设管理处223.733.6111.8156.6汇昌河水上公园建设指挥部37.45.618.726.2市旧城改建指挥部111.716.855.878.2七都堤塘指挥部238.535.8119.3167.0绕城高速建设指挥部17.02.68.511.9市土地储备中心57.88.728.940.5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办208.031.2104.0145.6西向排洪工程建设指挥部55.58.327.838.9甬台温铁路指挥部370.355.5185.1259.2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1234.3185.1617.1864.0市供销社67.210.133.647.0鹿城区电业局4.10.62.02.8温州第二高级中学13.12.06.59.2电信温州分公司0.70.10.40.5温州电力局8.51.34.36.0温州市体校10.81.65.47.6温州新城1-2号地块137.820.768.996.5沿江路(污水处理厂)135.920.468.095.2鹿城区 (9268.2亩)黎明街道275.941.4137.9193.1广化街道124.418.762.287.1洪殿街道170.325.585.1119.2南郊乡354.253.1177.1247.9双屿镇21.63.210.815.1绣山街道8.61.34.36.0莲池街道29.14.414.620.4临江镇121.918.361.085.4七都镇964.8144.7482.4675.4水心街道4.10.62.12.9上戍乡34.85.217.424.4双潮乡116.517.558.281.5藤桥镇125.618.862.887.9仰义乡131.219.765.691.8合 计9268.21390.24634.16487.8龙湾区(16840.7亩)蒲州街道385.057.8192.5269.5状元镇766.1114.9383.1536.3瑶溪镇1824.2273.6912.11277.0永中街道6208.6931.33104.34346.0永兴街道2978.2446.71489.12084.7海滨街道1142.6171.4571.3799.8灵昆镇1301.6195.2650.8911.1沙城镇1391.2208.7695.6973.8天河镇109.416.454.776.5海城街道734.0110.1367.0513.8合 计16840.72526.18420.411788.5瓯海区 (13643.2亩)南白象街道1292.5193.9646.2904.7茶山街道1296.4194.5648.2907.5郭溪镇464.269.6232.1325.0景山街道29.14.414.620.4瞿溪镇185.427.892.7129.8丽岙镇185.227.892.6129.6娄桥街道3742.1561.31871.02619.4潘桥镇1402.6210.4701.3981.8瓯海区 (13643.2亩)三垟街道1808.4271.3904.21265.9梧田街道1449.9217.5725.01014.9仙岩镇725.6108.8362.8507.9新桥街道883.5132.5441.8618.5泽雅镇178.426.889.2124.9合 计13643.22046.56821.69550.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9254.4亩)天河镇2632.3394.81316.21842.6沙城镇2779.8417.01389.91945.9海城街道3201.1480.21600.52240.7永兴街道641.296.2320.6448.8合 计9254.41388.24627.26478.1 鹿城区转而未供土地统计明细表单位:亩批次年度转而未供总面积未供原因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不到位政府收购储备正在相关部门审批用地正在报批城市规划调整由于资金等原因尚未启动审批边角地及周边道路和绿化用地已经批准,但用地单位出让金及其他规费未缴其他原因已用未供1999年186.5145 41.5 2000年858.085571.434594184.197242.909207.546 58 2001年592.5596157.0226191.10440.55124.38 50.112 129.392002年1438.859119.5252228.708443.299385.649526.647536.4525469.7228.8572003年757.475178.21753.64852.603133.22811.6025 536.725 41.4512004年62.1584 8.6999 53.4592005年501.7576 27.4545392.905110.836843.971 18.5912006年1929.8674135.4416944.79151.109844.1075418.9875235.431 2007年1269.8947143.0422 478.53937.0365326.10215.8285.0415264.3062008年912.336375.048 103.351533.306245.703124.405530.522 2009年758.736581.265 153.42324.048 总计9268.22931805.99611348.6012150.7317551.671849.98595.67351429.52264.306271.75龙湾区转而未供统计明细表单位:亩批次年度转而未供总面积未供原因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不到位政府收购储备正在相关部门审批用地正在报批城市规划调整由于资金等原因尚未启动审批边角地及周边道路和绿化用地已经批准,但用地单位出让金及其他规费未缴其他原因已用未供1999年363.7862.26353.1785143.500539.658574.257522.333518.5882000年1123.15290.8625336.4365219.405315.100511.662519.31735.557512.79582.01552001年210.092110.48931.276531.8815.6235-0.54614.8216.5482002年2344.349200.44651254.97544.87256.033235.374294.01056.657208.64253.445589.8922003年1544.0284.869648.688535.980.2675284.86216.999520.058403.49855.81143.0742004年178.75837.624596.44858.383536.30152005年1638.587853.539258.45156093.40656.27453.007559.5395236.611563.1864.57052006年1300.785479.7677.446585.96236.507100.52723.194548.40956.696439.85252.432007年1618.092640.678598.3265543.98143.66219.35925.827246.2582008年3646.1751115.916105.033165.57751877.2565.004362.845510.6863.85652009年2872.8722130.09454.287308.2035429.5730.714总计16840.75726.5432607.275750.23451237.15453424.3485397.5405590.565990.5445572.9295543.534瓯海区转而未供土地统计明细表单位:亩批次年度转而未供总面积未供原因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不到位政府收购储备正在相关部门审批用地正在报批城市规划调整由于资金等原因尚未启动审批边角地及周边道路和绿化用地已经批准,但用地单位出让金及其他规费未缴其他原因已用未供1999年259.297551.068.449570.145.78734.76189.12000年620.317532.62896.1155346.85125.258533.7291.903512.244571.58752001年1195.314619.548213.262576.1446.8484.76858.5995213.502512.6452002年787.63529.9505259.26157.038376.45515.415528.89655.94259.32255.35352003年1644.0482322.5225276.204600.82880.857510.141722.9305327.0663.4982004年36.151531.53454.6172005年1054.506558.90384.550516.917220.02972.94843.576557.5822006年520.31127.6375379.21223.083534.279513.57952.464540.05452007年3293.508198.4381899.258963.23762.001125.803532.5389.2283.00452008年2613.1171619.31631.5765224.3295395.350561.812280.73252009年1618.92662.76751204.9515160.749181.4319.027总计13643.131022.0295881.42556072.11551202.6012011.053957.492161.901289.376770.19474.948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转而未供土地统计明细表单位:亩批次年度转而未供总面积未供原因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不到位政府收购储备正在相关部门审批用地正在报批城市规划调整由于资金等原因尚未启动审批边角地及周边道路和绿化用地已经批准,但用地单位出让金及其他规费未缴其他原因已用未供1999年10.629310.62932000年386.550.04251.0809192.822532.8725109.73212001年65.69943.76861.93142002年437.86777184.98136.8008148.45743.67081.07762.880772003年866.7675470.36429.3808418.335174.929428.2362897578.411467.110652005年1411.4133307.3881567.232731.987494.06722314169.1369241.6012006年416.896781892.455100.691630.384299.7384795272.043.58752007年2526.31932113.083649276.692324.837548.0246101963.68122008年476.0014442.48333.51842009年2656.28861426.563502.9932178.4587358.471.9976117.8761总计9254.4331444.5633458.402949437.613729.38081809.2333781.4951273.7374026535.0951484.912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