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湖湖滨区块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南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南湖湖滨区块拆迁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南湖湖滨区块拆迁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城市面貌,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加快南湖湖滨区块拆迁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的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以开发配套相结合为原则,通过拆迁改造南湖湖滨区块,进一步改善南湖景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动“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促进市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拆迁范围及工程内容   (一)本次南湖湖滨区块拆迁四至范围:东至纺工路沿线、西至南湖路沿线、南至南溪路(迎宾桥段)沿线、北至武警医院(含滨河路拆迁)。   (二)本次南湖湖滨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四路一弄一湾”范围内的房屋拆迁、道路建设和河道整治,具体为:   1.南溪路畅通工程。东至纺工路、西接迎宾桥,改造完成后路宽为36米,涉及拆迁范围为南溪路规划道路及沿线。   2.南湖路拓宽工程。北至南湖桥、南接南溪路,改造完成后路宽为13米,涉及拆迁范围为南湖路规划拓宽道路及沿线。   3.纺工路拓宽工程。北至长征桥、南接南溪路,改造完成后路宽为42米,涉及拆迁范围为纺工路规划拓宽道路及沿线。   4.滨河路建设工程。西至南湖路、东接纺工路,建设完成后路宽为13.5米,涉及拆迁范围为滨河路规划建设道路及沿线。   5.新湖弄拓宽工程。改造完成后路宽为7米,涉及拆迁范围为新湖弄规划拓宽道路及沿线。   6.高家湾河道整治工程。西至南湖、东至纺工路,涉及拆迁范围为高家湾河道规划整治及沿线。   三、实施步骤及计划   (一)实施步骤。   1.拆迁准备阶段(3月底前)。完成对南湖湖滨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成本测算、安置房设计、拆迁政策制订、资金筹措、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用地审批、拆迁审批工作。   2.拆迁实施阶段(4月至7月)。开展拆迁动员发动、拆迁公告、政策宣传、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拆除、拆迁工地围护等工作。   3.拆迁扫尾阶段(8月至9月)。对拆迁区域个别拒不按政策履行搬迁义务、妨碍基础设施建设的被拆迁人,综合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抓好拆迁扫尾工作,确保南湖湖滨区块基础设施如期开工建设。   4.工程建设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7月)。全面开工建设南溪路、南湖路、纺工路、滨湖路、新湖弄和高家湾河道整治工程,争取在2009年7月前与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工作计划。1.3月底前,由嘉城集团负责完成对拆迁项目的成本测算、项目立项的申报;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07年城建计划完成对拆迁项目的立项审批;由嘉城集团负责申报、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审批并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嘉城集团负责申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批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由嘉城集团负责南湖湖滨区块的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安置房用地申报,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规划审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用地审批;由嘉城集团负责申报,市规划与建设局负责审批,完成拆迁许可审批。2.4月20日,召开拆迁动员大会。   3.4月21日,发布拆迁公告。   4.4月21日至4月27日,由市规划建设局负责选择并确定评估机构。   5.4月28日,嘉城集团和确定的评估机构进场开展拆迁工作。   四、拆迁政策   (一)拆迁补偿安置。   1.法规、政策依据。本次房屋拆迁涉及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嘉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奖励优惠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06〕107号)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2.补偿、安置方式。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调换;拆迁非住宅房屋,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3.安置房源。湖滨区块拆迁产权调换所需的安置房源为万家花园二期(期房)。   4.面积计算。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5.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相关配套政策。   1.南湖湖滨区块的拆迁费用,由嘉城集团在整体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益中平衡。   2.南湖湖滨地块的土地出让金,除社会保障资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农业发展基金(5900/亩)外,其余全额返还用于平衡湖滨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及拆迁、整治费用。   3.南湖湖滨区块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免除所有的政府性规费。   4.为了更好地筹措项目资金,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嘉城集团应积极进行项目整体包装,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过程中根据需要可由市财政给予支持。同时,可以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与其他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南湖湖滨区块。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南湖湖滨区块拆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同时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把湖滨区块拆迁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加强对南湖湖滨区块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南湖湖滨区块拆迁改造指挥部,负责拆迁改造工程的具体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为进一步分解责任,明确分工,南湖湖滨区块拆迁改造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安置组、拆违组、拆房组、裁决组、工程建设组等6个工作小组。各小组要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相互配合,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加强宣传,维护稳定。要加强宣传,全面发动,形成合力,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订周密预案,加强协调,及时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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