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企业优惠政策

浙江绍兴嵊州市产业园区

浙江绍兴嵊州市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绍兴嵊州市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金高速公路嵊州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政策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绍兴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绍兴市政府《关于要求增设甬金高速公路嵊州南收费站的请示》(绍政〔2014〕22号)、《关于要求批复甬金高速公路嵊州南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绍政〔2014〕36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甬金高速公路设置嵊州南收费站的意见》(浙交〔2014〕212号)、《关于甬金高速公路嵊州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意见》(浙交〔2014〕241号)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同意设置甬金高速公路嵊州南收费站,在嵊州南互通工程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单位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计费标准见附件。具体收费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另行通知。二、绍兴市要抓紧做好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项目收费期限申报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省财政厅要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和我省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测算相关规定审查提出意见,并报省政府审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甬金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标准和里程表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金高速公路嵊州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