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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市区2005年污水限期进网(第一批)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市区绝大多数企业和生活小区污水都已接入城市截污管网,使城区河道水质明显好转。但仍有部分企业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道,影响城市河道水质的改善。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绍兴市的水环境质量,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成果,积极创建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规定,结合市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和内河集中整治工作,决定对绍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鉴湖分公司等23家单位(见附件)下达污水限期进网计划。请有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抓紧到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和市水务集团办理有关污水入网手续,落实雨污分流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污水进网治理任务。亭山工业区块内企业限期进网工作由越城区政府牵头落实,居民生活污水限期进网工作由市水务集团负责落实,建设部门配合,其他单位的限期进网工作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污水进网工作。各治理单位完成治理任务后要及时将污染治理的设计、施工资料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检查认可后出具进网证明,对未按时完成污染治理进网任务的单位将依法作出处理。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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