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企业优惠政策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温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兼并温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25日 政策文号:温政办〔2005〕91号,温政办〔2005〕9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经贸委:        温经贸企改〔2005〕51号请示悉。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同意温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兼并温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温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账面资产及负债,以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关于温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审计报告》(温中会专审字〔2005〕8号)为依据,由温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整体接收。        二、温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被兼并后,实施整体改制,全部改制资金由该企业自有资金解决,其6名在册正式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严格按照温政发〔1999〕19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市经贸委要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兼并工作顺利、平稳进行。有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五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兼并 批复

浙江温州产业园区

浙江温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温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