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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气象“三直通、四覆盖”工程建设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浙政发〔2013〕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2014—2016年城市气象“三直通、四覆盖”工程建设(为政府重点工作、社会重点行业、防灾重点单位提供点对点“直通式”气象服务,实现城市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气象防灾减灾网格、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气象工作组织和服务队伍的“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以城市气象“三直通、四覆盖”工程建设为抓手,争取用3年时间,初步形成组织工作网络健全、应急联动高效、监测预警及时、防范应对科学,与城市网格化管理相适应的城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建成符合城市特征、满足民生需求,服务产品多样、提供方式多元、服务网络健全、覆盖领域广泛的城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科技在服务城市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作用。2014年,完成100个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急认证,建成1个以上省级示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开展1000个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打造1个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区域品牌”;启动重大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城市空气质量(AQI)预报、城市内涝监测预报和市、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实现气象防灾减灾网格全覆盖;制订城市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和预案手册,出台基层防灾减灾应急组织体系管理办法。二、主要任务(一)优化政府重点工作“直通式”气象服务。围绕“五水共治”、“双百双千”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气象保障服务;结合“清洁空气”、“蓝天行动”,推进气象、环保等多部门雾霾天气监测系统共建共享,提升应对雾霾天气的能力和生态环境气象综合保障能力;建立城市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气象联系服务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点对点气象服务;制订气象服务周年方案,为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二)强化社会重点行业“直通式”气象服务。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加强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普查,建立敏感行业致灾气象条件指标体系。以农业“两区”为主阵地,成立农业气象专家联盟,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论证,为农业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直通式”气象服务;建设覆盖高速公路网及城市交通网的交通气象监测预警网络,开展交通干线能见度实时监测以及分段、分时交通气象预报服务;围绕打造“水城旅游”和推进“全市游”,加强景区气象适宜度评估分析和预报服务;完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预报服务,直通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发展电力气象,开展电力负荷气象指数和电线结冰预报;启动商贸气象服务,实现气象信息在商贸、仓储、物流等领域的有效运用。(三)深化防灾重点单位“直通式”气象服务。以提高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目标,排查易受气象灾害或气象衍生、次生灾害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或直接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秩序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健全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监督检查制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牵头开展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监督检查;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开展每年100个重点单位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落实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相应的补助资金;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深化千个重点单位“直通式”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四)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全覆盖。依照《绍兴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3〕171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和通信企业要切实履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职责,建立快速传播“绿色通道”。依托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信息发布系统,逐步建成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数字电视“四网”一键直达式发布。充分运用广播、网站、声讯电话等传统传播渠道和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提供“专、精、个”的气象服务产品。广泛利用公交电视、车载广播等平台,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五)实现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网格全覆盖。各地要将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均等化计划,纳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出台基层防灾减灾应急组织体系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建设成果,强化社区网格单元气象防灾减灾管理能力,实现气象服务覆盖到网格、融入到组团、延伸到末端。推进气象视频会商系统与政府部门(单位)间的视频系统互联互通,完善气象部门和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的联动机制,明确网格层级,落实网格责任。按照网格全覆盖、服务零距离的要求,有效发挥网格管理员在城市气象灾情信息收集上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中的作用,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六)实现城市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全覆盖。建立城市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加快建立台风灾害、城市内涝、雨雪冰冻、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科学编制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城市气象灾害防御指南。各地要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和承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给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提高防雷装置到位率、安全合格率和防雷定期检测率。(七)实现气象工作组织和服务队伍全覆盖。按照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签署的《共同建设气象现代化示范区合作协议》明确的有关事项,进一步推进区、县(市)气象机构建设,完善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健全气象工作站,充实气象工作组织。全面建成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联系人、气象信息员、协理员、联络员等队伍。强化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气象科技人才的培育、引进和保障力度。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实施城市气象“三直通、四覆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交投集团、越城区政府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具体负责建设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共同推进“三直通、四覆盖”工程建设。(二)深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将“三直通、四覆盖”工程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落实配套政策,构建协调机制,在完成气象防灾减灾百村示范千村达标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防灾体系建设。气象部门要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具体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各地财力情况,在安排财政预算时通盘考虑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环保、建设、交通运输、安监、城管执法、水务等部门(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有效合作,主动参与城市气象“三直通、四覆盖”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城市应对天气和气候变化的综合能力。(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集思广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资源,依托电子显示屏、科普橱窗等平台,积极宣传城市气象“三直通、四覆盖”工程,调动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城市气象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建设成果的广泛应用。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24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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