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企业优惠政策

浙江嘉兴产业园区

浙江嘉兴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嘉兴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实行城乡统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居民社会救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11月1日起,市本级城镇居民(无土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25元/人·月调整为588元/人·月。同时,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统筹,农村居民(有土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50元/人·月调整为588元/人·月。资金列支渠道和分担比例按原规定执行。其他县(市)的标准参照实行。嘉兴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嘉政发[2014]77号.doc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