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区物流业有序发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政策文号:衢政办发〔2017〕71号 有效性:有效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全力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现有物流企业的资源集聚效应,促进市区物流业错位互补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衢州市区物流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已批准在建的市区物流项目,必须加快项目推进,按计划实施,确保早投产、早运营。二、对新增用地的市区物流项目,加强管控,一律暂停审批。各区域在完善项目前期的前提下,统一报市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预审后,按照市规划委员会议事机制程序办理。具体包括:(一)市区新建的招商引资各类物流项目;(二)市区改建、扩建、迁建(占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物流中心、物流基地、物流场站、物流园区、物流仓储设施等项目;(三)符合规划预留物流用地拟建的市区物流项目。三、市区不需新增用地的,或改建、扩建、迁建(占地面积在10亩以下)的一般性物流项目,按照辖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域(柯城区、衢江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决策决定,并报市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生效,各县(市)可参照执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

浙江衢州产业园区

浙江衢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衢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