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招商】浙江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升级促产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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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7日
浙江省启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政策,旨在持续优化推广应用环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强化奖补机制吸引招商引资,带动创新企业投资布局。近日,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完善奖补对象、使用范围等细则,新政策执行期为2021年至2022年,支持领域扩展至技术创新和新业态培育,助力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优势。
一、政策背景源于“十三五”规划末期奖补机制到期,原定2020年底结束的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奖补需接续。2021年新一轮政策启动以应对国家补贴退坡趋势,结合本地产业升级需求,重点聚焦核心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短板补强。政策制定参考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导向,确保奖补方向与高质量发展战略对齐,通过财政杠杆激活企业活力,优化全省新能源汽车生态系统。
二、奖补对象和使用范围经修订后更加精准化,对象涵盖全省市、县(市、区)政府及企业主体,使用范围细化为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和新兴业态四类。具体支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研发、新能源公交车与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应用、充电桩和加氢站智能化改造、智能网联汽车等项目。政策强调资金优先投入实际成效强的领域,避免分散使用,确保补贴与产业链条深度绑定,推动节能减排目标落地。
三、资金分配方法实现重大优化,省级层面调整以往以设区市为单位的统筹方式,2021年起改为直接分配至县(市、区),赋予基层灵活主导权。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产业特性和招商引资缺口,差异化运用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和实施,有效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奖补权重设计中,弱化历史数据依赖,遵循国家新政调减推广应用分配比重,增强新业态培育因素。总体分配参考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运维及新业态培育框架,确保资金流向产业链关键节点。
四、支持重心转向新业态培育和创新平台建设,新增对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充电桩智能化升级、智能网联技术等前沿领域扶持。例如,政策鼓励杭州、宁波等地建设氢燃料汽车示范应用区,推动金华、绍兴构建充电桩智能化网络,引导地方与企业合作搭建跨区域创新平台。这轮奖补设计利于聚集社会资本参与招商引资,结合“碳达峰”目标深化绿色转型。长期看,浙江省奖补机制将持续动态优化,依托财政支撑促进行业可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