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招商】沪苏浙合力打造海洋产业协同发展新高地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4日
在2024年,上海、江苏和浙江三地通过共建海洋产业园区,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旨在优化区域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注入新动能。此举聚焦于跨区域合作,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群化和协同发展,预计将加速区域经济融合和国际竞争力提升。
一、战略背景与合作框架签署仪式
在2024年5月召开的上海临港海洋节开幕式上,舟山市、宁波市、南通市和上海浦东新区正式签署了共建海洋园区(基地)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一事件标志着长三角区域海洋经济进入深度协同阶段。作为国家级海洋经济示范区的组成部分,这些地区分别依托舟山的海岛资源、宁波的港口优势、南通的江海联动及上海的科技创新,形成互补格局。协议的核心是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涵盖五个涉海园区,包括上海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宁波梅山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及相关创新示范点,以打破行政壁垒、实现资源整合,推动产业跨越式发展。背景源于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目的是应对全球海洋科技竞争,并通过合作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二、产业协作优化与招商引资推进机制
合作的首要任务聚焦于提升产业协作水平,包括全面梳理长三角区域的海洋产业项目和资源目录。通过建立标准化评估体系,各方将重点做好项目引导落地服务,包括合理布局产业链、避免重复建设。具体机制包括定期举办跨区域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实现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海洋产业有序转移和集群发展。例如,舟山市发挥渔业与旅游优势,吸引绿色海洋装备项目;宁波市依托港口资源,承接高端船舶制造业;南通市和上海浦东新区则聚焦于海洋科技孵化,共同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区。这些措施将强化产业链韧性,助力招商引资工作常态化,预计每年开展多场次联合推介,推动项目投资额稳步增长,避免出现数据依赖或盲目扩张。
三、科技创新体系与联盟构建行动
深化科技创新是关键合作方向,包括积极牵头筹备“长三角海洋产业创新联盟”。各方将推动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联合研发机构,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具体实施包括共享实验室资源、优化专利转化机制,以及聚焦海洋生物医药、深海探测和智慧港口等新兴领域。在2024年内,计划启动首批试点项目,鼓励产学研协同。同时,强化技术标准互认,建立区域认证体系,防止重复研发浪费。这一创新驱动策略旨在提升长三角海洋产业的国际领先地位,推动区域成为全球海洋科技高地,支撑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实施。
四、人才培育与互认机制落地实践
涉海类人才合作是核心环节,重点实现引进互融互通、培养共育共培、评价互认互准及创新平台共建共享。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跨区域人才数据库,简化户籍和资格流动手续;开展联合培训项目,例如与高校合作设立海洋专业课程;推动人才评价标准统一化,确保技能互认覆盖工程师、研究员等关键岗位。此外,共同建设创新平台,如共享孵化器资源,吸引全球高端人才。这一机制将缓解人才短缺问题,提升人力资源效能,推动长三角形成“引才、育才、用才”的闭环生态,支撑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组织保障与长效协调机制建设
为强化合作落实,各方分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协同发展日常事务。具体包括成立联合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信息交流和动态通报;设立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审查合作进展。在2024年内,计划建立季度会商制度,推动项目执行和风险防控。这种组织推动措施确保政策连贯性,应对可能挑战,例如区域政策差异问题。通过制度化框架,合作将走向常态化和高效化,提升长三角海洋经济的整体韧性。
六、区域影响与未来发展战略展望
此合作预计带来深远影响,包括促进长三角海洋经济高质量增长、推动全国海洋产业模式创新。展望未来,各方将深化产业链整合,扩大国际合作范围,并探索绿色可持续路径。长期战略包括打造智慧海洋产业集群,响应国家双碳目标;预计在五年内建成示范性项目,为类似区域协作提供范本,助力长三角成为全球海洋经济核心引擎。这一蓝图旨在通过务实合作,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