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招商】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全面铺开 五举措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文化产业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文化和旅游部围绕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明确提出将重点推进五个方面工作,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优化产品供给,培育新型业态,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构建产业生态。该战略的实施将为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提供新机遇,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数字文化项目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数字文化产品供给
文化和旅游部强调,将深度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打造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科技感的数字文化产品。通过建立内容创作激励机制,支持原创网络文学、数字影视、互动娱乐等产品开发,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文化品牌。同时加强内容审核与价值引导,确保数字产品既能满足群众精神需求,又能传播正向价值观。
二、加速培育文化新业态
通过推动"上云用数赋智"工程,鼓励演艺、展览、非遗等传统文化业态数字化转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率先开展云演艺、数字艺术展览试点,运用VR/AR技术打造沉浸式文旅体验项目。对传统影院、剧院等场所实施智能化改造,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文化消费新模式,形成"科技+文化+旅游"的复合型产业链。
三、深化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重点推动数字文化企业与在线旅游平台深度合作,支持敦煌研究院、故宫博物院等机构开发数字文旅IP。在杭州、西安等旅游城市试点"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工程",将地方特色文化元素植入旅游线路设计、景区体验项目。建立文旅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文化资源与旅游市场的精准对接。
四、创新数字文化消费模式
针对消费升级趋势,扩大网络音乐、知识付费等成熟业态规模,培育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领域。广州、成都等消费中心城市试点建设"数字文化消费示范区",推广夜间光影秀、数字文创市集等场景。建立文化消费大数据监测体系,动态调整产品供给策略。
五、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
通过完善产业链配套政策,支持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创新发展。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建设数字文化产业集群,优化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营商环境。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为云游戏、虚拟偶像等新业态预留发展空间,同时筑牢数据安全与内容安全防线。
该战略的实施标志着文化产业进入以数字化为特征的新发展阶段。通过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将有效提升文化产业的传播力、影响力和竞争力,为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各地正结合区域特色制定配套实施方案,预计将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数字化转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