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招商引资

余姚松阳携手共建产业飞地 书写山海协作共富新篇

区域经济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余姚市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山海协作“飞地”建设相关政策,余姚市与松阳县自签订共建框架协议以来,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核心,通过机制创新、规划优化、招商协同等举措,全力推进“产业飞地”建设,积极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新路径,为两地共同富裕注入强劲动力。
一、政策引领,筑牢协作根基
浙江省高度重视山海协作“飞地”建设,出台专项实施意见,为各地深化区域合作、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政策支撑。余姚市与松阳县积极响应省级部署,立足两地发展实际,签订《余姚—松阳共建山海协作“产业飞地”项目框架协议》,明确以“产业飞地”为载体,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跨区域流动,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地在山海协作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为后续项目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专班联动,强化统筹推进
为确保“产业飞地”建设高效推进,余姚市与松阳县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由两地分管领导共同担任组长,整合余姚市发改局、资规局、中意宁波生态园、招商中心及松阳县集聚区管委会、发改局、资规局等相关单位力量,组建专项工作专班。专班聚焦规划编制、用地保障、政策协调等关键环节,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为项目推进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三、规划优化,破解用地瓶颈
在“产业飞地”前期规划中,原选址区域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需省级部门统筹协调指标问题。为加快项目启动,余姚市发改局、资规局与中意宁波生态园密切对接,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和生态保护要求,对规划范围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产业飞地”总规划面积有所扩大,其中300亩条件成熟的地块被确定为一期建设用地。目前,两地正抓紧完善一期建设工程整体方案,重点做好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产业规划衔接等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开发标准,确保项目合规有序推进。
四、主体明确,创新运营模式
为保障“产业飞地”建设运营专业化、市场化,余姚市与松阳县决定由两地国有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产业飞地”国有开发公司。其中,余姚市中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将承担“产业飞地”的具体项目启动、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工作。国有开发公司的组建,不仅明确了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更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资源整合、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优势,为“产业飞地”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五、招商协同,构建联动机制
“产业飞地”建设的核心在于产业导入。两地立足中意宁波生态园的产业规划布局和导向,结合余姚制造业基础扎实、松阳生态资源丰富等特点,正积极制定联动招商机制。该机制将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等重点产业,通过联合举办招商推介活动、共享招商信息资源、共设招商服务窗口等方式,吸引符合两地发展需求的优质企业入驻。同时,两地将探索建立招商利益共享机制,推动项目落地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两地合理分配,实现“引进一个项目、带动两地发展”的目标。
六、共富导向,深化合作内涵
“产业飞地”建设不仅是推动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平台,更是两地深化山海协作、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通过“飞地”建设,余姚可进一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松阳则能借助余姚的区位优势、产业资源和市场渠道,带动本地劳动力就业、特色资源开发和产业转型升级。未来,两地将持续完善协商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工作专班作用,围绕“专班推进、专题研究、专项落实”的工作要求,加快解决“飞地”建设中的用地、资金、政策等问题,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达产,努力将余姚—松阳“产业飞地”打造成为全省山海协作的新样板,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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